4月20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在文化大厦举办了第七期互联网版权沙龙,沙龙主题为“APP设计的独创性认定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蒋舸,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制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吉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卢海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刘佳欣,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干部杨颖,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博士高雅文,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副主任李方丽,以及高等院校师生、律师、产业界代表出席,并就沙龙主题进行了充分研讨,李昭晶律师应邀作为演讲嘉宾出席本次沙龙。
针对APP设计的法律保护路径,与会嘉宾指出,APP设计包含着能够受到法律保护的多种法益,可以寻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进行保护。
李昭晶律师主要就APP用户界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从现有的著作权汇编作品及GUI外观专利的司法保护现状进行了分析。就APP用户界面是否能否以著作权的汇编作品予以保护,需满足对汇编作品的独创性要求,并能以其体系化的方式呈现出的信息的集合。GUI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限定于带有CUI的产品,而非GUI界面本身。在APP设计的外观设计专利纠纷中,由于软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产品的范畴,因此软件运行产生的图形用户界面即便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也不能认定为侵犯专利权。
APP设计的著作权法保护路径,与会嘉宾均指出,虽然软件源代码享有软件著作权,但产品用户界面是程序运行的结果而非程序本身,且相同的用户界面可以通过不同的程序运行产生,因此产品用户界面不能受到软件著作权保护,应当寻求对应类型作品的保护。譬如,具有独创性和美感的图形用户界面,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得到保护。专家认为,APP的用户界面包括视觉体验与互动操作,其与产品功能密不可分,加之APP用户界面大小与用户通用习惯限制,给予产品开发者的设计空间有限,产品菜单栏、名称、标题、展示方式、页面布局等难以达到著作权法要求的独创性标准。而且绝大多数APP生命周期仅有三到五年,过长的著作权法保护期有可能遏制新APP的设计开发。也有专家指出,如果APP设计存在对产品多个环节、元素、信息的抄袭,可以采取宽进宽出的态度,将其纳入著作权法保护。
与会嘉宾表示,目前外观设计专利是目前APP设计保护较为通用的做法,但此种保护方式仍有其适用困境。GUI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限定于带有CUI的产品,而非GUI界面本身。2019年《专利审查指南》修改时,增加“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一节,提出“对于设计要点仅在于图形用户界面的,应当至少提交一幅包含该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的正投影视图”,未改变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体为产品的思路。专家指出,软件作为信息时代的创新成果,可以思考将软件解读为产品,将APP用户图形界面纳入GUI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畴中。不过,也有专家提出疑问,对用户图形界面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可能造成严格的技术壁垒,从而破坏自由竞争的市场氛围,如何平衡APP设计保护与市场竞争秩序,需要继续研究与思考。
此外,与会嘉宾也讨论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APP设计的可行性。如果盗版APP利用“反向工程”对原创 APP 稍加修改,同时利用与原创 APP产品相似的特征元素,引起消费者误认,从而瓜分原创者市场份额,损害原创经营者合法权益,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引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保护。
(责任编辑:admin)